上月29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核定南通市轨道交通票价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定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将南通轨道交通票价等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起步价2元可乘6公里,超过6公里至16公里,每5公里加收1元(不足5公里按5公里计价),16公里至30公里,每7公里加收1元(不足7公里按7公里计价),30公里至45公里,每15公里加收1元(不足15公里按15公里计价),超过45公里,每20公里加收1元(不足20公里按20公里计价)。
票价实行以下优惠政策:身高1.3米及以下儿童免费乘车;60周岁至64周岁老人刷卡实行5折优惠,65周岁及以上老人刷卡免费乘车;南通市区中小学生刷卡实行5折优惠;成人持市民卡实行9.5折优惠;持“通通优”卡的优抚对象免费乘车;轨道交通与公交之间换乘首次刷卡计时后60分钟(含)之内,每次换乘刷卡时的基础票价首先优惠1元,然后再实行常规的刷卡优惠;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免费或优惠乘坐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免费或优惠乘车。
来源:南通日报